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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9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1-10-30 点击次数:4362 来源:郑州日报

决定任命:

 

高义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郝义彬为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孙晓红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

 

韩俊远、郑继孝为郑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周英、孙武的郑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李新、吕家祥、庞景波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军胜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田荣新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郭红伟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李伟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司晓营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郑志军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张鹏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袁斌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马清来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于岸峰、陈丕运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赵自伟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常沛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传炜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崔航微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耿胜利、陈元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璐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张林利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耿立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成锴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胡忠宇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李小青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

 

蒋和平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胡涛、赵志远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张磊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骆云亚、石君毅、张利娜、朱晓惠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时满良、杨军、刘煜伟、刘沛佩、宗晓晓、杨世俊、邵劝、路晶晶、孟庆敏、李艳冰、童永奎、李世达、岳文娟、张占营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玉华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高延安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祖一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文斌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马清来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庞景波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鹏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刘文琳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超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吕家祥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罗保善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田荣新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司晓营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李小青、孙艳凌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姚振勇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兴成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袁斌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传炜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郑志军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耿胜利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元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于岸峰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涛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崔航微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忠宇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蒋和平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孙健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曹逢春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孟沛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娴、王培松、张明静、贾倩倩、吴锐、高学会、孙改荣、胡海霞、刘国彦、刘志云、李合增、王遂兰、杨萌、王志萍、元够枝、赵延春、燕志强、张惠敏、陈宏莉、刘萍、路新安、相桂平、完颜雪蕊、史书红、屈广立、张书松、赵峰英、王瑜、常淑英、何海强、司丽珍、周伟亮、朱亚光、能小好、刘新荣、孟艳艳、燕涛、张良惠、郭志忠、常增强、刘一樊、林文杰、李晓颜、李志杰、雷翠翠、毛海燕、单杰、路纪萍、王蕾蕾、姜吴阳、常利坡、兰兰、常彦彬、郭永健、赵华、张亚芬、孟艳玲、马景山、刘志恒、许蕾、单天喜、解国安、董春平、鲍百中、李文慧、席春霞、赵军周、尚君一、陈明成、王宝兰、刘真真、惠水菊、单书增、王双梅、张婵、王景、武志红、张鹏、王勤荣、王红州、程彦召、郭国安、赵伟、郭俊花、郭晓霞、岳玉磊、席红娟、杜冬惠、陈建伟、张耀宾、孟文静、周建等92名同志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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