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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任免一批干部

日期:2019-03-30 点击次数:140562 来源: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案。

任命:

张晓林同志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张云龙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华夏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李剑非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叶慈年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周志刚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王波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王静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

荆伟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关波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局副局长;

徐薇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姚世宏、王春娥、李慧娟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永伟、蔡靖、刘铁良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闫顺利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

付景辉、杨帆、孔庆贺、马娜、王传伟、袁方、关永生、万佳林、薄金栋、宋红霞、李智刚、任方方、张琦、来敬、董威颉、张琳、张伟、尹晓艳、丁亮、赵留华、蒋跃峰、唐磊、魏一凡、王江华、邓青林、黄志远、吕强、张宗磊、王喜萍、刘海全、万宗杰、王宏宇、范书伟、王刚、张嘉、常若琼36名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洋洋、李潇同志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邓燕同志为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晓波、杜珂、王新颜、关艳霞、王刚、熊彩虹、赵克领、田昕心、李向利、尹月、温冬阳、程广春、赵鹏飞、杜习峰、杨金锟、杜润森、李冠林、宋亚魁、李涛、李玉彩、王晓景、付娜等22名同志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闵虹同志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刘占方同志的河南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正超同志的河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荆伟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卜发忠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剑非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云龙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波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叶慈年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静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蔡靖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姚世宏、王春娥、李慧娟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永伟、关波、刘铁良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薇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付景辉、闫顺利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金文鹏、田晓锋、董燕、庄卫民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爱国、贺颂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邓焰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磊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于嵩巧、李锋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建云、祝开生、史国顺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佟萌、秦建国同志的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王宫武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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