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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明年全面推开
中办国办印发《规定》

日期:2017-12-20 点击次数:10247 来源:郑州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28日电 20176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之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文件,《规定》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标志着一项全新的、经常性的审计制度正式建立,2018年起由审计试点进入到全面推开阶段。

为青山绿水撑起“保护伞”

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绿色发展作为五大新发展理念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制定《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又一重大成果,对于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先期试点已审计1210

2015年以来,审计署围绕建立规范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坚持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2015年在湖南省娄底市实施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2016年组织在河北省、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等40个地区开展了审计试点;2017年上半年又组织对山西等9省(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审计试点。审计试点连续围绕“审什么、怎么审、如何进行评价”进行了积极探索和经验总结,截至201710月,全国审计机关共实施审计试点项目827个,涉及被审计领导干部1210人。审计试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探索揭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有效组织形式,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为起草《规定》提供了坚实的实践积累。

审计内容和重点是什么?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

审计机关应当充分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针对不同类别自然资源资产和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分别确定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

如何确保《规定》贯彻落实?

《规定》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规定》强调,审计机关应当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地区或者主管业务领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结合审计结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变化产生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规定》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负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工作部门应当加强部门联动,尽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共享平台,并向审计机关开放,为审计提供专业支持和制度保障,支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县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本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并接受、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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