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新密金水反馈情况
日期:2015-10-12 点击次数:5024 来源: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孙娟)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赴新密市、金水区巡察组7月13日至8月12日分别对新密市、金水区进行了常规巡察。昨日,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新密市、金水区反馈了巡察情况。
据悉,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相关工作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此次,巡察组向新密市反馈的主要问题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责任传导层层递减;个别单位执行廉洁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违规发实物、补贴,公车管理比较混乱;村组干部腐败问题多发;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够规范,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等问题;“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一些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个别干部存在“庸、懒、散、拖”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向金水区反馈的主要问题为:个别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公款吃喝、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执纪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现象仍然突出;个别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处理。
针对存在问题,市委巡察组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要求新密市委、金水区委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照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责任落实。同时,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