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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促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打造服务亿万老年人“夕阳红”的朝阳产业

日期:2013-09-14 点击次数:4598 来源:郑州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913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采取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同时填补服务业发展“短板”、拉动消费、扩大就业的一举多得之策。

 

《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要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的作用,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以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和完善市场机制为基本原则,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要任务。一是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二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三是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四是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各级政府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支持乡镇五保供养机构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五是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积极开发老年产品用品,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六是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

 

《意见》针对当前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用地难”、“用人难”和“运营难”等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一是完善投融资政策。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二是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三是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四是完善补贴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五是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六是鼓励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养老服务。《意见》确定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鼓励有特点和代表性的地区先行先试,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经验。

 

《意见》要求,要完善养老服务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指导养老机构规范管理、改善服务质量,严肃查处侵犯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打破“包办”格局 让社会资本“唱大戏”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释放的信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13日正式对外公布,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业内人士指出,意见的出台,释放出了政府要打破“包办”格局,让社会资本在养老服务市场中“唱大戏”的强烈信号。

 

求解民办养老机构“用地难”“运营难”

 

“政策一大堆,落实难到位”,是不少民资养老机构在创立、运行中面临的窘境。民资介入养老机构不但饱受土地难寻的困扰,中央和地方都有明文规定的水、电、煤、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也难见落实。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国务院此次出台的意见,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的土地、税收、补贴等关键要素上都实现了突破。

 

——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可根据养老服务的实际需要,推进民办公助,选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在缓解“用地难”方面,意见还责成国土资源部尽快“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表示,随着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的出台,养老方面的土地供应瓶颈有望逐步破除。

 

对于如何避免企业利用优惠的土地政策“以办养老为名、行房地产之实”,詹成付表示,民政部正在与国土资源部制定相关政策,防止此类情况发生。

 

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之路

 

在目前现有的全国4万多家社会养老机构中,公办养老机构约有3.15万家,约占养老机构总数的75%。然而,不少公办养老机构效率较低,管理不善,亟待改革。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

 

“这为搞活公办养老机构,充分发挥其作用,指明了方向。”詹成付说,“公办”不意味着就要“公营”,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就是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路子。

 

他同时透露,民政部将根据意见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出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的方案,从部分省份开始试点,让公办养老机构更好地发挥作用。

 

根据此次出台的意见,各地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要实用适用,避免铺张豪华。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王素英说,这些论述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兜底职责,对城乡困难老年人而言是利好消息。

 

试点金融养老 以房养老

 

金融养老、以房养老,是国外较为普遍的养老模式,但在我国才刚刚起步。

 

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意见提出,逐步放宽限制,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詹成付表示,这对于老年人、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利好消息,如果试点成功,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

 

此外,意见还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及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经验。

 

党俊武表示,国务院出台的意见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上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有助于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将引导养老服务业进入一个新的春天。

 

据新华社北京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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