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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市直单位今后每年绩效考核
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挂钩

日期:2011-01-27 点击次数:6893 来源:郑州日报

从今年起,我市将在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中实施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工作经费等挂钩。昨日,我市召开绩效考核工作培训会,动员部署相关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姚待献出席会议。

 

据了解,绩效考核制度为“目标、业绩、过错”三位一体,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立功授奖、工作经费、年终一次性奖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和精神文明单位申报、精神文明奖金、新增地方性补贴挂钩。考核结果分为五个档次。被确定为优秀单位的,县(市)区一次性奖励工作经费30万元,市直单位一次性奖励工作经费20万元。对年度内发生重大过错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姚待献指出,今年是我市实施绩效考核的第一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抓好学习培训、队伍建设、建章立制、责任落实,要制定本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和对二级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强化领导,分解责任,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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