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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批55个市直单位开展季评奖惩
结果与年度考核提拔等挂钩

日期:2012-06-06 点击次数:16544 来源: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昨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我市将在市直机关处室开展季评奖惩工作,即每季度对市直机关处室开展一次评价活动,季评结果与年度工作考核、提拔使用、岗位交流挂钩,将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机关处室季评工作,采取本机关自我评价与专门机关、社会综合评价相结合。评价基准总分为100分,实行记分制量化评价排序。在本机关评价方面,机关工作人员评价、机关中层干部评价、机关领导班子评价分别占30分、30分和40分。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具有行政执法权、项目审批权、资金支配权的机关,还要选择服务对象参与本机关季评工作,并相应调整机关评价权重分值,评价分值不得低于20%,纳入机关评价中。

 

在各单位自评得分基础上,结合市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专门机关和社会综合评价的加分、扣分因素,汇总计算出总分值进行排名。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及部分市直单位和郑州日报、ZZIC等单位为市直机关处室季评奖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确定专人定期向季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有关季评工作加扣分情况信息。

 

我市确定了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建委等55个市直单位为第一批参加季评单位。季评结果与机关年度工作考核、干部调整交流挂钩,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年度内两次被评为单位末位的处室负责人,建议由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相关部门每季度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季评排名前列和末位的相关处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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